Fw: 投稿:反駁周美青女士的律師

From: Babuza
Date: 2008-03-15 09:02:07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Jeng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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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Saturday, March 15, 2008 5:41 AM

Subject: 投稿:反駁周美青女士的律師

反駁周美青女士的律師  (作者:李正雄)   聨合報載宋耀明律師出示周女士早期在美駕照及工作證,上面姓名是 CHRISTINE CHOW  MA,而非 美青周 的英文拼音。據此駁斥張啟典博士的聲明,並將在台、美追訴。   1970年左右在台領照出國的台灣住民,護照上使用英文拼音名,以便境管機關依戶籍中文姓名管控。若在美觸法,持照人會儘量使用護照上拼音姓名,而非西式姓名,以防萬一上報,被鄰居或朋友認出。(除非有關駕駛事故,警察不能強迫出示駕照。何況有些移民婦女沒有駕照。工作證上通常沒有出生日,犯法資訊不足)   這事件又引出馬家的誠信問題。為追訴張博士,馬家立即找出早期的一張工作證件。但為應付綠卡問題,就找不到更重要的護照?如果馬家還有那時的台灣護照,可否出示上面是否使用拼音姓名?   投中、親藍台商及政客常躱在海外不負責任地攻擊國內人士。張先生明知台灣有很多親藍檢察官及媒體,仍敢投身虎口,且自願接受測謊機檢驗。比較張、馬、周三位的言行及態度,讀者不難以常識判斷誰的話可以採信。(北美退休台僑)   筆名:正雄 姓名、地址:JENG LEE(李正雄),22 JEROME PARK DRIVE,DUNDAS,ONTARIO  L9H6H2,CANADA 電話:1-905-627-2594 EMAIL: 稿酬:如蒙採用,稿酬請代捐贈 賴和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