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15 Tai-uan Bo-gi bun-hak tsiat-ko--oo!
Kok-ui bun5-iu2:
Kau-iok-poo pan e Tai-uan Bo-gi Bun-hak tin-bun pi-sai.
2008/6/15 beh tsiat-chi,
Tak-ke tsit kui kang ai3 phah-piann sia2--oo.
Ki-hue m-si tiann-tiann u,
lau5-lai5 kau3 bak8-tsiu ching5 tioh8 ai3 ka7 i pa-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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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g Hongtin 丁鳳珍 2008
http://www.edu.tw/mandr/index.aspx
97年用咱的母語寫咱的文學用恩兜个母語寫恩兜个文學創作獎報名簡章
- 目的:為提高社會大眾對多語並存價值的認識,保存臺灣語言文化多樣性,特鼓勵各級學校教師、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大眾參與母語文學創作。
- 主辦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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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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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文時間:97年5月15日至97年6月15日(為期1個月;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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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時間:預計於徵稿完成後二個月內辦理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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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臺灣閩南語、臺灣客家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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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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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及進修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 大專校院學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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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除前2組所具身份外,均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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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類:
- 詩:
一首或若干首,合計總行數以八十行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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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 三千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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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 小說戲劇:
- 一萬字以內。
- 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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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資料
- 參選者應繳交下列資料:
(1)參選作品一式七份。
(2)創作理念(二百字以內,格式如附件一)一式七份。
(3)作者資料表一份(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格式如附件二。
(4)著作權授權書二份(格式如附件三)。
(5)共同作者同意書(格式如附件四) (個人創作者免交)
(6)電腦磁片或光碟一份(含參選作品及創作理念doc與 pdf檔併附)。
- 參選作品稿件及創作理念不得書寫姓名或筆名。
- 參選作品、作者資料表及創作理念應以電腦繕製,存於磁片或光碟中,繕打規格一律以電腦Word 6.0以上製作,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標題為14號字;內文為12號字,漢字以標楷體、拼音以Times New Roman字體呈現,逐頁編列頁碼,並以A4規格之紙張列印。
- 參選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 未附身分證明、教師證明文件、學生證明文件、未簽署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或違反第四至六款參選限制者,應不受理。填寫資料不齊、未附創作理念、未用電腦繕製或其他不符本要點規定之事項者,得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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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參選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 收件方式
除親自送達外,一律應以郵局掛號郵寄至「10050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72號2樓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並在信封右上角註明「97年用咱的母語寫咱的文學/用恩兜个母語寫恩兜个文學創作獎」字樣及參加語別、組別及文類;未註明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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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作品規定
- 參選作品須未出版專書或刊載於報章雜誌,翻譯作品一概不受理。
- 參選作品之拼音或用字,教育部尊重作者書寫習慣;惟得獎作品在本部在推廣及出版發行時,得修改為本部公告之拼音或用字,作者不得異議。
- 參選之作品尊重各自母語使用習慣,並於徵選作品上加註方言別。必要時,作者亦可針對特殊語詞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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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參選者每人同一徵選項目內僅得參加一件,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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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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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
- 參選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之評審委員決議獎項從缺。
- 獎項之更動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實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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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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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法:
- 凡申請作品未曾獲政府機關或其他單位獎助或研究經費補助者,得依報名簡章參加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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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額及獎勵:分語言、分組別、分文類、予以評分獎勵
- 詩:
第1名:1人,新臺幣2萬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第2名:2人,新臺幣1萬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第3名:3人,新臺幣8,000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佳作:10人,新臺幣3,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 散文:
第1名:1人,新臺幣3萬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第2名:2人,新臺幣2萬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第3名:3人,新臺幣1萬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佳作:10人,新臺幣3,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 小說戲劇:
第1名:1人,新臺幣6萬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第2名:2人,新臺幣4萬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第3名:3人,新臺幣2萬元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佳作:3人,新臺幣5,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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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公布與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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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作品將於本活動頒獎典禮會場展出。
- 參選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若有違反情事,將由參選者自負法律責任,若該作品已得獎,將追回獎品及獎狀。
- 獲選作品需授權教育部將製作專輯、光碟分贈得獎者及各級學校作為母語教育資源參考。
- 參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但須同意教育部對於參選作品擁有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重製、推廣公布與發行之權利。
97年教育部用咱的母語寫咱的文學用恩兜个母語寫恩兜个文學創作獎創作理念
(未附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
收件編號:(本項目勿須填寫)
參選語言:
參選組別:
參選文類:
作品名稱:
創作時間:
本篇創作理念:(200字以內)
97年教育部用咱的母語寫咱的文學用恩兜个母語寫恩兜个文學創作獎作者資料表
收件編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品名稱 | 參選語言 | □臺灣閩南語□臺灣客家語 | 參選組別 | □教師組□大專校院學生組□社會組 | 姓名 | (請依身分證註記方式填寫) | 參選文類 | □詩 □散文 □小說戲劇 | 性別 | □男□女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貼照片處 | 聯絡電話 | 日:() 夜:() | 行動電話 | 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不修底片光面相片1張 | 現職 | □教師組:任教學校 任教科系所 □大專校院學生組:就讀學校 就讀科系 就讀年級 □社會組:服務單位 職稱 | 通訊地址 | □□□-□□ (請填寫97年4月底前可收件之地址) | 戶籍地址 | □□□-□□ | 學歷 | □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大學以上 | 經歷(含曾發表之作品、獲獎紀錄等) | 相關著作 |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 (正、反面) | ※教師證明文件或學生證明文件浮貼處※ (正、反面) |
97年教育部用咱的母語寫咱的文學用恩兜个母語寫恩兜个文學創作獎著作權授權書
本人茲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教育部,將本人投稿創作獎之著作,作品名稱: ,製作成數位形式檔案,在授權教育部及其所屬機關等相關教育網站,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網路線上閱覽。教育部得於不破壞著作原意之範圍內修改與出版本人之著作。
本人聲明並保證授權著作為本人(或共同著作者)所自行創作,有權為本同意之各項授權。且授權著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本授權書一式二份由教育部及本人收存。
授權人: (簽名)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E m̀ Mail :
民國年月日
97年教育部用咱的母語寫咱的文學用恩兜个母語寫恩兜个文學創作獎共同作者同意書
茲同意 先生/女士代表 等共同作者,將作品提出申請用咱的母語寫咱的文學用恩兜个母語寫恩兜个文學創作獎 類組,除具名同意如下表外,並將各共同作者對本作品貢獻程度列表於后:
| 共同作者姓名 | 作品貢獻程度 | 蓋 章 |
(共同作者之獎品分配,作者群應自行約定分配,若未約定者,以本表所述之貢獻程度為分配標準)。
此 致
教育部
民國年月日